【法学大讲堂】蔡虹教授“检察公益诉讼热点问题探讨”讲座成功举办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9-12-04 08:37:06
球友会(中国)讯(通讯员杨婷)12月2日晚7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球友会(中国)教授、博士生导师蔡虹教授应邀莅临我院,在逸夫国际会议中心一楼报告厅进行了一场题为“检察公益诉讼热点问题探讨”的学术讲座。我院石先钰教授出席并主持本次讲座。球友会(中国)肖登辉、黄新民、董小红、杨婷等老师和100余位研究生等听取了报告并进行交流。
讲座伊始,石先钰教授代表球友会体育对于蔡虹教授的到场表示热烈欢迎,并向在场师生介绍了蔡虹教授的学术成就。
主讲环节,蔡虹教授紧密结合公益诉讼的历史沿革及存在的问题,引用大量典型案例、运用法学理论知识,从四个方面对“检察公益诉讼热点问题探讨”这一主题展开讲解。
1.公益诉讼的起源和特征。蔡虹教授指出现代公益诉讼是指对损害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授权的主体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并具有以下特征:诉因是法定范围内损害不特定多数人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原告为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法律授权主体;目的在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同时蔡虹教授从六个方面详细分析了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的区别。
2.检察公益诉讼的发展与成就。蔡虹教授通过图示方式生动展示了检察公益诉讼的发展历程与检察机关保护公益的途径。关于学术界对于检察公益诉讼的理论争议,蔡虹教授结合其中具有代表性的观点谈论了自己的看法。
3.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的地位。蔡虹教授主要从行政权与监督权的关系、法律监督权与公益诉权的关系、检察公益诉权与其他公益诉权的关系、公益诉权与审判权的关系、公益诉权与私益诉权的关系角度重点分析了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的地位。
4.检察公益诉讼的程序规则。蔡虹教授主要从举证责任、诉讼主体、撤诉以及类案效应等方面指出检察公益诉讼应当遵循的程序规则。
提问环节,蔡虹教授就检察机关被赋予公益代表的职能、社会组织的原告资格和原告范围的扩大、公民个人提起公益诉讼的资格以及行政公益诉讼提起的主体等问题一一做了耐心的解答。
石先钰教授对本次讲座做最后总结,诚挚感谢蔡虹教授为老师和同学们带来关于检察公益诉讼热点问题的学术分享。在全场热烈的掌声中,本次讲座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