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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学辉律师:一名优秀的“护法使者”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6-04-25 08:49:44

人物简介:李学辉律师,祖籍山东临沂,华中师范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统招民商法学博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后,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最高人民法院诉讼咨询监督员、中央国家机关青年联合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多次被评为北京市百名优秀律师、北京市百名优秀律师党员。华中师范大学建校110周年百名杰出校友、北京市律师协会公司与公职律师试点单位培训讲师、北京市律师协会实习律师培训讲师团讲师,李学辉律师被多所大学聘为法律硕士兼职导师(兼职教授)。李学辉律师主要执业领域为重大民商事争议解决,担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一、年轻的杰出校友

   2013年10月3日,华中师范大学建校110周年校庆,在“校友风采”板块展示中,有诸多为人们熟知的文化名人,如相声表演艺术家冯巩、凤凰卫视主持人沈星等,在他们名字的下面,有一个陌生的名字:李学辉。负责接待的同学很纳闷,既然不是名人,怎么会在“校友风采”上?然而该校球友会(中国)副院长丁文教授不这么认为:“学辉是我们球友会(中国)的骄傲,也是华师的骄傲。”2013年,年轻的的李学辉律师作为华中师大建校110周年校庆评出的百名杰出校友,应邀回武汉参加了母校的校庆仪式,并被球友会(中国)聘为兼职教授、法律硕士兼职导师。

李学辉律师多次应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山东工商学院等高校邀请,就合同法专业理论与实务、国家法治建设现状与律师担当等举行专业培训和法治报告,受到广泛欢迎。

二、喜欢并且擅长与媒体打交道

在李学辉的办公室中,有一面上面写着“捍卫法律尊严 匡扶人间正义”12个鎏金大字的锦旗,该份锦旗是福州市村民赠送给李学辉的。2013年下半年,李学辉律师代理村民控告村委会账目不清、村集体土地被违法征用、征地款被侵吞案件。经努力,该案最终得到人民日报社的高度关注,2014年3月25日,《人民日报》用近乎专版篇幅以“如此征地太坑农”为题报道了拆迁过程中发生的违法强拆、对村民打击报复等乱象。

李学辉律师多次接受《人民网》、《法制网》、《中国青年报》、北京电视台、《中华儿女》、《法制晚报》、《北京晚报》等新闻媒体采访。《中国信息报》曾以“扬帆法界学海 缔造人生辉煌”为题、《法人》杂志曾以“痛并快乐律师李学辉”为题对其进行专门采访报道。针对社会热点、焦点问题,李学辉律师也会秉持公平、正义理念,遵循客观、中立原则,剖析问题症结之所在,寻求问题破解之道。

三、热心公益,回馈社会

    2014年3月8日马航MH370失联后,李学辉经北京市律师协会精挑细选,成为为数不多的“失联家属法律援助律师团”和“失联家属索赔谈判律师团支援团”成员。李学辉带领失联家属去昌平小汤山医院体检、精神安抚并进行法律援助。那段时间是他最忙碌的日子,但也是最难熬的日子。

李学辉律师一身正气,对待社会不公,他会发出抗议的声音;李学辉律师侠骨柔情,对待弱势群体,他会慷慨解囊。

在李学辉看来,律师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社会活动家,要与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律师的成功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所以,自己一定要虚心学习,专心执业,不断增强律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忠于法律和人民,做一名优秀的“护法使者”。李学辉律师总结执业多年来最大的收获,那就是:帮了很多人,交了很多朋友。

四、践行法治,看好明天

2013年底,李学辉等十名律师联名“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落实和完善国家赔偿追偿制度,建议增加对未依法排除非法证据的检察、审判人员的追偿条款。在李学辉看来,司法人员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是造成冤假错案的重要原因。

李学辉还曾与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积极呼吁定期从优秀律师当中选拔法官、检察官,建立法官、检察官与律师的交流转岗机制。李学辉认为,换位有利于形成法律职业共同体,律师进入法官、检察官队伍也促使法官、检察官内部增强竞争机制。

李学辉律师认为,客观来讲,律师的社会地位还不够,律师还不被社会完全认可。然而,没有律师,就没有法治。律师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在一个真正实现了依法治国的国家里,律师应当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良好的社会声誉。李学辉律师说,法治国家的实现,离不开每一位心忧天下、勇于担当的人,离不开每一位从容淡定、冷静思考的人,离不开每一位刚直不阿、敢于直言的人。李学辉认为,律师就应该成为这样的人。

注:原文发表于2016年4月11日中央国家机关青年联合会官方微信公众号,稍有调整。